1.當真空管式爐第一次使用或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時,必須進行烘爐.烘爐的時間應為室溫200℃四小時.200℃至600℃四小時.使用時,爐溫最高不得超過額定溫度,以免燒毀電熱元件.禁止向爐內灌注各種液體及易溶解的金屬,最好在低于最高溫度50℃以下工作,此時爐絲有較長的壽命.
2.真空管式爐和控制器必須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5、沒有導電塵埃、爆炸性氣體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工作.凡附有油脂之類的金屬材料需進行加熱時,有大量揮發性氣體將影響和腐蝕電熱元件表面,使之銷毀和縮短壽命.因此,加熱時應及時預防和做好密封容器或適當開孔加以排除.
3.根據技術要求,定期經常檢查電爐、控制器的各接線的連線是否良好,指示儀指針運動時有無卡住滯留現象,并用電位差計校對儀表因磁鋼、退磁、漲絲、彈片的疲勞、平衡破壞等引起的誤差增大情況.
4.真空管式爐控制器應限于在環境溫度0-40℃范圍內使用.
5.經常保持爐膛清潔,及時清除爐內氧化物之類東西
6.熱電偶不要在高溫時驟然拔出,以防外套炸裂.